十八书屋 - 玄幻小说 - 绾秋记(古言1v1)在线阅读 - 芙蓉丹心(一)

芙蓉丹心(一)

    邢家有女名芳菲,正值双十年华,与寡母一人相依为命。母女二人,倚仗酿酒与耕种一点祖业的薄田为生,日子过得朴实而太平。

    那日,邢芳菲挑着一担子新酒,去芙蓉城中找熟识的酒舍贾钱。偏偏遇上醉醺醺来买酒的采锦使洪时英,二人一时不防,迎面撞了个满怀。

    芳菲心善,主动提出帮他清洗沾染上的酒渍。那洪时英色迷心窍,见芳菲生得袅娜,霎时起了歹念。他借买酒之故连日上门纠缠,举动间轻狂狎昵不说,进而迫得芳菲不得不在多家酒舍间辗转,以至后来店家怕洪时英生事,竟无人再敢花钱收她的酒。

    芳菲害怕洪时英威势,走投无路之下,为了护住唯一的亲人,被强逼着签下了婚书。

    正在山穷水尽时,恰有邻里认识在县衙中当书吏的,指点邢母说:按大魏朝律令,为防地方官在辖区内发生利益纠葛,影响公平主政,不得娶治下女子。她可以凭此为据,到益州太守处状告洪时英违法,取缔这桩婚约。

    邢母本以为事情总算出现了一线转机,不曾想,状子递上去后没几日便被驳回。太守彭霁判决婚约有效,理由在于:洪时英出具了户籍文书,表示因芳菲的祖父曾经做过推官、父亲又曾做过典史,她本人应属“衣冠户”之后。

    按《魏户令》,三服内门阀相当情愿者,婚约并不在上述禁限。

    婚书红底黑字攥在洪时英手里,确乎是芳菲本人签下的,而她眼下又被严加看管起来。届时二人成婚,将生米煮成熟饭,上哪里去掰扯这个“不情愿”?

    邢母说着说着,差点儿又要落泪,连忙抬起手,扯过袖子遮挡住脸庞。

    程俭一面听她道来事情的首末,一面慢慢以小刀削皮。他把梨肉切开成几办,拿木碗装了,放到老妪旁边的桌子上:“婆婆,你一口气讲了许多话,先润润嗓子吧。”

    少年郎君的嗓音疏疏落落的,如谷雨新落般清爽,使人听了以后,凭空生出几分心安。

    他凝眸思忖了片刻:“要我说,关键不在于证明‘情愿’。倘若彭霁有心受理这桩弊讼,直管把邢姑娘传唤到州衙里,当面问清本人的意愿就可以了。他却没有这么做——”

    甘罗不禁忿忿骂开了:“呸,他们根本就是串通好的!”

    “我朝断狱,一向依从‘官有正法,人从私契’之原则。想必那彭霁和洪时英,正是看准了这一点,以婚书为保证,才敢如此妄为吧。”素商沉静地说。

    程俭点头称是:“末了再把‘拖’字诀一使,将邢姑娘抬进了那深院,神仙来了也回天无术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程俭瞥了瞥素商,不免要多提一句,点出问题的关键所在:“其实推官也好,典史也罢,说到底都是些不入流的使职,算不得是真正的‘衣冠户’。只怪当初颁行《魏户令》时,为了保护世家大族的后嗣,故意将‘门阀相当’的范畴表述得松散,这才让洪时英钻进了这个空子。”

    少女瞬目而坐,心平气和地赞成道:“你说得不错,《魏户令》确是过时了。”

    若说程俭的底气来源于对自己能力的自信,那么素商的处变不惊,则是来源于她对人心和世情的冷峻旁观。他们一唱一和之间,勾连出成算。虽无一句软话,更胜过许多宽慰之词。

    邢母殷切地问:“两位可是想出什么好法子了?”

    程俭知晓素商认同自己的理念,不觉心上松快,连思路都跟着清晰了起来:“首先要使彭霁不得不受理诉案。他这个人,在太守任上三四年,无大功亦无大过,堪称滴水不漏。”

    一只木碗推到素商面前,里面同样盛了削好的梨子。程俭却像无知无觉似的,只顾着分析案情,根本没有察觉自己无心的举动。

    “因而,擒贼要先擒洪时英。他担任的采锦使一职,是个油水重的肥差。他必定和彭霁达成了什么协议、或是许了他什么好处,才能得到包庇。我看他个性狂狷,加之初来乍到,更容易露出马脚,不妨先从他这里着手调查。”

    甘罗忽然想起来了什么,急急忙忙问道:“婆婆,您说邢姐姐被洪时英的手下看管起来了,那他们还放你去看人吗?”

    听那声气,大有如果不让,就要立马把洪时英套个麻袋暴打一顿似的。

    “允许的,允许的。”邢母忙不迭点头:“除了今日,每天早上我都会到门房去打听一次消息。隔三差五的,那些大人们会放我进去看一眼女儿。”

    素商叹息说:“这是打算让母女互为其质啊。婆婆,您下次见到女儿时,请告诫她务必要坚强。切莫因为逞一时意气而走极端,那不值得。”

    程俭的耳朵动了动,不免侧过头去,颇为意外地扫了一眼少女。因为实在太感性了,平日里,她可不像是能说得出来这些。

    “我自是这么劝她的。”邢母满是红血丝的眼眶里,盈盈有水光。那盘削好的梨子,也一直就那么放着,一口都没有动过。

    “我得到芙蓉城跑一趟。”程俭雷厉风行,当即打定了主意:“素商你呢,你跟不跟来?”

    “难得程郎相邀,岂有不赴会之理。”素商从容地起身,似乎早就预备他有此一问。她决计暂时不理被他偷偷省略了敬词的称呼:“毕竟,这是我们当初共同立下的约定。”